北京中出的5.7亿元福彩巨奖已被兑走。巨奖得主是谁,是男是女,你不知,我不知,北京福彩中心也称“不知情”。本来就有疑惑,这下质疑之声就更多、更强烈了。
彩民是最关注大奖的,因而彩民的质疑首当其冲。一般人的关注多为好奇之心,彩民的关注,却着眼于自身权利的实现条件如何。奖池丰盈,那是数千万彩民日复一日用辛苦钱堆起来的;谁都梦想自己会成为“早中晚中早晚要中”的大奖得主,那点依赖只能是规则的公平公正,只能是开奖运作的公开透明、真实无诈。
一个天外来客似的巨奖得主,一次性揽走5.7亿元,如果彩民们不郁闷、不质疑、不吭不哈,反而不合情理。
巨奖是小概率事件,但概率再小也有实际发生的可能。也就是说,5.7亿元奖金砸中某个幸运者而与数千万彩民擦肩而过,都可能是真实的存在。然而,小概率事件砸碎了彩民的梦想,彩票发行部门就有义务告诉他们,天上掉下的金饼到底是怎样砸中了那个人?
这个人是男是女、张三李四不重要,彩民只想这种偶然巧合、深不可测的小概率,能有某种郑重而富有公信力的认定与担保。不错,既然2元可以中得 500万元,220元当然就可包揽5.7亿元;但这种单盯独取、倍投110倍的神奇,也是激发猜疑的土壤。更何况,彩票大奖的过去时也曾告诉我们,貌似公正无欺的摇奖机是可以作弊的,表面一丝不苟的彩票规则也可以被人运用得面目全非。
有媒体评论要求公开获奖者的个人信息,理由是个人隐私应当让度公众利益。我不认为这是化解彩民疑惑的最佳选择。谁获得了大奖,与怎样获得大奖干系不大,是否作弊、是否真实才是应该关注、质疑的焦点,这是其一。其次,在彩票巨奖事件中,不能简单地判定个人隐私与公众利益孰轻孰重。
从两者权利的角度,获奖者马上面临财产与人身安全问题。俗话说,求财恨不多,多则反害己。谁也不愿一夜暴富之后,将自己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,因巨额财富而招徕不安定因素。所以,领奖时全身包裹武装到牙,领奖后玩人间蒸发,应是无可非议乃至必要的自保之举。而就公众包括彩民的知情权而言,知不知获奖者的详尽信息,都无关实质性的权利得失;
这时候,强调公众知情权大于个人隐私权,为了满足前者而不惜使后者身处隐患之境,显然有失于基本的社会伦理。
归根结底,以公益为主旨的彩票与博彩业的最大区别在于,前者无可回避地捆绑了国家信誉,而后者只须检验业主的诚信。彩票发生危机,实质上是国家信誉的危机;彩民质疑大奖,实质上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。在这种情况下,视质疑为少见多怪、犯红眼病,或仅由彩票发行部门轻描淡写“不知情”,绝对是不可取的。
质疑不一定对应作弊造假,但却反映着现行彩票规则不尽完善,还不足以支撑起彩票的公信力。尤其是巨奖降临之际,还没有一套让人信服、以国家信誉作保证的机制,让彩民及整个社会不作他想,仅仅只是慨叹于幸运之神的眷顾。这就是中国彩票事业改进的方向。